新乡市2020年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普通中专招生工作的意见发布!
新乡日报公众号
2020-06-22 15:00:56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教基〔2020〕20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0年新乡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对象
(一)普通高中原则上招收年龄不超过18周岁(2002年9月1日后出生),具有当地初中学籍的初中毕业生。
(二)在户口所在地以外学校就读,返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的初中毕业生。
二、报名
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由市、县(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管理部门组织实施,考生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zk.haedu.gov.cn,以下简称“省中招平台”)进行报名和志愿填报。
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以及回户口所在地报考的初中毕业生,可以随当地初中学校报名,也可以由本人携带有关证件(户口本、初中毕业证、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到当地教育局设立的报名点报名。
三、志愿设置
选报普通高中志愿类别的考生,需按照报名所在地教育局设置的普通高中志愿填报。市区普通高中志愿设置方案如下:
志愿批次 | 招生学校 | 类 别 | 招生范围 |
省提前批 | 招生学校由考生在“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查询 | 航空实验班、宏志班、理科实验班、国际班、校园足球实验班、河南省体育中学 | 面向全省 |
市提前批 | 河师大附中 | 市级宏志班 | 面向全市 |
新乡市外国语学校(一中东校区) | 创新实验班 | 面向全市 | |
新乡市第二中学 | 创新实验班 | 面向全市 | |
新乡市铁路高级中学 | 创新实验班 | 面向全市 | |
新乡市第七中学 | 俄语实验班 | 面向全市 | |
平原外国语学校(平原示范区) | 未来教育实验班 | 面向全市 | |
新乡市第二中学(女足) | 校园足球实验班 | 面向全市 | |
二中、三中、铁路高级中学、七中、十二中、铁路第二中学、一中实验学校、河师大附中金龙学校、河师大附中双语国际学校、十中英才学校、新誉佳 | 体育类 | 面向市区 | |
市二中、市三中、铁路第二中学、铁路高级中学、市十二中、市四十五中、市一中实验学校、河师大附中金龙学校、河师大附中双语国际学校、新乡十中英才学校、新乡市美术高级中学 | 艺术类 | 面向市区 | |
第一批 | 市一中、新乡市外国语中学(一中东校区)、河师大附中、市二中、铁路高级中学 | 公办普通类 | 面向市区 |
第二批 | 市三中、市十一中、市十二中、市七中、市铁路第二中学、市四十二中、市四十五中、市工业学校普职融通班 | 公办普通类 | 面向市区 |
第三批 | 新乡市一中实验学校、新乡市辅豫实验高级中学、河师大附中金龙学校、河师大附中双语国际学校、河南师大附中实验学校、新乡十中英才学校、新乡冠英高级中学、新乡市新誉佳高级中学、新乡市美术高级中学、新乡市新鼎高级中学 | 民办普通类 | 面向全市 |
第四批 | 卫辉一中实验学校、辉县孟庄中学、辉县共城高级中学、获嘉开成高级中学、获嘉苏豫中学、新乡县龙泉中学、新乡县冠英高级中学、原阳阳光中学、原阳天润学校、原阳南街中学、延津实验中学、延津城北学校、延津榆林乡成名学校、新乡市金瀚学校(封丘) | 民办普通类 | 面向全市 |
以上志愿设置中的省提前批“航空实验班”“宏志班”“理科实验班”“国际班”“校园足球实验班”“河南省体育中学”面向全省招生;市提前批“市级宏志班”“创新实验班”“未来教育实验班”“俄语实验班”“校园足球实验班”和第三、四批民办高中志愿面向全市招生。
四、志愿填报
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我市网上填报志愿的时间为:6月24日9:00——28日17:00分,过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一)省提前批志愿共分两个批次。
第一批次: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
第二批次:宏志班、理科实验班、国际班、校园足球实验班、河南省体育中学。
考生可自主填报两个批次志愿,每个批次限报一个志愿。国际班收费较高,考生根据经济承受能力慎重填报。
填报“航空实验班”志愿的考生,必须是经过军区在新乡定选合格的学生;填报“宏志班”志愿的考生,必须是通过资格审定的学生。
(二)市提前批的宏志班、创新实验班、未来教育实验班、俄语实验班、体育类、艺术类只能选报其中一个类别的一所学校。
河师大附中宏志班面向全市招生50人;
新乡市外国语学校(一中东校区)创新实验班面向全市招生400人;
新乡市第二中学创新实验班面向全市招生50人;
新乡市铁路高级中学创新实验班面向全市招生50人;
平原外国语学校(平原示范区)未来教育实验班面向全市招生100人;
新乡市第七中学俄语实验班面向全市招生80人。
填报“宏志班”志愿的考生,须是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城市和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具体认定办法参照《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扶贫办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对象的认定及学杂费减免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2016〕964号)执行。
填报市区提前批体育、艺术类志愿的考生,需参加体育专业测试(乒乓球和田径项目除外)和艺术类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报考(D等无报考资格)。田径类项目和乒乓球特长生的报考资格为:在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上获得省级个人单项前8名,市级个人单项前6名;获得晨光杯乒乓球比赛省级单打前8名,市级单打前6名,或获得省级团体前6名,市级团体前3名的主力队员。
(三)2020年市区普通高中在提前批志愿后,又设置了四批志愿,每批次限报一所学校,其中填报第三、四批“民办学校”志愿时,考生和家长要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如被“民办学校”志愿录取,考生应按规定缴费报到,不得放弃。
(四)征集志愿。全部批次录取结束后,达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而又未被任何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征集志愿,根据学校空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在新乡市接受初中教育并具有正式学籍的,与本地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可以在我市就读普通高中,根据本人意愿报考各批次志愿。
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还可以同时填报普通中专和职业学校志愿。
五、录取办法
普通高中录取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
(一)省提前批志愿的录取。省提前批次录取办法执行河南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面向全省招生录取按照录取批次依次进行,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以后批次录取及面向本市的招生录取。省提前批第一批次录取时间为8月2日;第二批次为8月3-4日。省提前批次录取结束后,我市开始中招录取工作。
(二)普通生的录取。录取时按照志愿顺序分批进行,采取每批先录计划内统招生,再录分配生的办法。考生如未被第一批志愿学校录取,再依次参加二至五批志愿学校以及征集志愿学校录取。综合素质评定为D等的考生,普通高中不予录取。
(三)分配生的录取。为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继续实行“分配生”政策。全市“分配生”的比例要达到50%以上。市区的“分配生”比例,按照省级示范性高中(市一中、市外国语学校(一中东校区)、河师大附中、市二中、铁路高级中学)统招计划的60%和市级示范性高中(市三中、十一中、十二中)统招计划的50%确定名额,并将“分配生”名额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分配生”的录取分数线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分别划分,依据考生毕业学校的分配生指标和考生考试成绩及报考志愿,分别在各初中学校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分配生”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控制在考生所报考省、市级示范性高中统招录取分数线以下60分以内,并且不得低于市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线。初中学校不能完成的分配生指标,转入统招生。往届初中毕业生和未在注册学籍学校就读的考生以及在外地初中毕业的考生不具有“分配生”资格。各初中学校要将本校具有分配生资格的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四)特长生的录取。市区体育、艺术特长生在提前批录取。由招生学校按照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等级择优录取。
各级基础教育管理部门应统一管理所辖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和录取工作,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严禁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无中招成绩的考生和已经注册高中阶段学籍的学生。录取结果考生可登陆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查询。
六、奖励与照顾
按照有关规定,对以下情况予以奖励和照顾:
(一)根据《河南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豫公通〔2018〕66号),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子女,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
(二)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归侨、侨眷考生照顾10分录取,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照顾10分。
(三)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发〔2006〕22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豫发〔2007〕7号)精神,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其子女报考本县(市、区)高中时照顾10分。
(四)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子女入学给予适当照顾的通知》(豫教基〔2004〕69号)精神,派驻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可照顾10分。
(五)根据《河南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学校的照顾10分;报考其它学校的,照顾5分。
(六)军人子女(包括现役军人的子女、转改当年文职人员的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考生加分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军区政治部印发的《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联〔2012〕1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军人子女中招优待政策的通知》(豫政联〔2019〕2号)要求执行。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中考时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驻一般地区部队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照顾15分录取。
驻新武警部队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的教育优待参照执行。
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工作处负责审查上报优待对象名单,最终以省教育厅反馈名单为准。享受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级中学优待政策的军人,应与子女共同填写《承诺书》和《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级中学优待审批表》,由军人所在部队师以上政治机关予以认定后出具证明,报至学生所在地军分区(警备区)政治工作处审核。
(七)获得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加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3〕90号)执行。见义勇为死亡人员子女,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获得国家级、省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照顾15分录取;获得省辖市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照顾10分录取;获得县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照顾5分录取。
(八)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解决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子女回国后入学问题的通知》(教基厅〔2005〕16号),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的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在初中毕业后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九)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激励引导专家人才在疫情防控一线担当作为有关工作的通知》(豫组通〔2020〕3号),对在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专家人才特别是医疗卫生工作者,2020年其子女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照顾10分。
按照“谁主管、谁认定、谁负责”的原则,公安、外侨、人事、卫生等有关部门须向教育行政部门或考生出具有效的加分证明材料。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除上述省定加分项目外,不得自行增加加分内容。各县(市)要制定具体、严密的操作办法,严格审查照顾对象的资格,坚决抵制各种弄虚作假现象。凡照顾对象名单,均要在学生毕业的初中学校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在网上提出申请并打印出《2020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照顾加分登记表》。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有关加分证明材料到当地教育局指定的审验点进行审验。
七、相关政策
(一)严格规范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各县(市)教育局、各普通高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除省教育厅批准的可面向全省范围招生的提前批类型班外,公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辖市招生。省教育厅将加强对各地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监控和管理,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将追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责任。对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省级示范性高中,省教育厅将撤销其省级示范性高中称号,其他普通高中根据隶属关系由相应的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处罚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二)不断完善指标分配制度。逐步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的比例,分配生的比例要达到50%以上,并逐步加大分配指标向薄弱初中和农村初中学校倾斜的力度。积极探索辖区内普通高中开展联合招生试点工作,按生源成绩平行分配到各校,逐步形成普通高中公平竞争机制,充分调动各普通高中的办学积极性,深化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严格控制中招政策性加分。进一步规范和减少中招加分项目。除省定加分项目外,不得自行增加加分内容。各县(市)要严格审查加分照顾对象的资格,坚决抵制各种弄虚作假现象。
(四)规范宏志班招生。宏志班的招生对象为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城市和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具体认定办法参照《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扶贫办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对象的认定及学杂费减免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2016〕964号)执行,原举办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不变。各县(市)教育局要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对宏志班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并将相关证明上传省招生信息服务平台。各承办学校按照招生计划和学生报考志愿,依据考生中招成绩及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择优录取。按照《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和住宿费的实施意见》(豫财教〔2017〕111号),免除宏志班学生学费、住宿费。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教育脱贫等5个专项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120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豫财教〔2010〕399号)等文件要求,对宏志班学生按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并从学校事业收入中按规定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宏志生学习、生活补助。学校要积极利用社会捐赠收入,进一步提高补助标准。
(五)认真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各县(市)要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16〕76号)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中招升学考试政策,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受教育权益。
(六)切实保障听力残疾学生公平参加考试权利。听力残疾(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学生,可凭地市级以上医院(含地市级)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报告),向所在初中学校申请免英语听力测试,经初中学校公示5天无异议,报当地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可免试英语听力。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按照其英语非听力部分得分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英语听力部分总分×(非听力部分得分÷非听力部分总分)。
(七)支持和规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资源配置情况,合理确定其办学总规模和年度招生计划。民办普通高中要认真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严格按照招生简章内容进行招生宣传,自觉规范招生行为,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自行录取无档案考生,不得录取低于生源地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在招生宣传中以承诺给予学生高额奖助学金等不正当竞争方式抢夺生源。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对在招生工作中违规违纪、弄虚作假的民办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建立健全招生管理诚信和公示督导制度。一是健全诚信制度。建立健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诚信机制,各参与考试招生录取的相关人员都要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凡违背诚信承诺、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要立即停止其职权,今后不得聘请其参与相关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二是落实公示督导制度。各地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招生录取方案、考试收费标准、加分学生名单以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方案、内容、方法、程序等,均要在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向社会公示,强化管理和监督。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发现违规违纪问题,要及时处理。
八、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河南省中招考试方案,任何地方不得擅自增减考试科目和学科考试分数。任何地方和学校不得单独组织招生考试、不得超计划招生。未参加中招考试和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学生,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未经统一网上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被学校正常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省内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二)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限制学生报名,严禁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手段争抢生源,杜绝违规招生。
(三)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省以及直辖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进行收费,任何单位和学校不准违规收费。严禁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生并收费;严禁向学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民办高中严格执行发改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按照审批的每生/年或每生/期收费,不得跨年度收费。
(四)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市、县(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各类招生计划不得混合使用。各普通高中要严格控制班额,最大班额不得超过55人。
(五)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招考试、评卷、录取等工作的监督,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中招工作中出现的各种可能危害公平、公正的行为,或者对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学校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投诉,有关部门要及时给予答复。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凡发现有违规违纪现象的,要及时处理。
九、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今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3.9万人。市教育局对各县(市)普通高中下达总招生计划,对市区各普通高中分类下达招生计划。县(市)基础教育管理部门要根据班额控制标准将招生计划分类下达到所属各普通高中,并采取有力措施,保证招生计划的落实。各单位要自觉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未经基础教育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招生计划,各类招生计划不得混合使用。
具体计划见下表:
2020年新乡市区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学 校 | 班数 | 统录生 | 分配生 | 总计划 | 备 注 |
市一中 | 12 | 240 | 360 | 600 | |
市外国语学校(一中东校区) | 4 | 80 | 120 | 200 | |
8 | 400 | 400 | 创新实验班面向全市招生 | ||
附中 | 7 | 140 | 210 | 350 | |
1 | 50 | 50 | 宏志班面向全省招生 | ||
1 | 50 | 50 | 励志工程宏志班面向全市招生 | ||
1 | 50 | 50 | 数学实验班面向全省招生 | ||
3 | 90 | 90 | 中英国际班面向全省招生(收费) | ||
3 | 100 | 100 | 中韩国际班面向全省招生(收费) | ||
市二中 | 11 | 188 | 282 | 550 | 含体育生45人,艺术生35人 |
1 | 50 | 50 | 创新实验班面向全市招生 | ||
市三中 | 8 | 160 | 159 | 400 | 含体育生38人,艺术生43人 |
市七中 | 2 | 80 | 80 | 俄语实验班面向全市招生 | |
4 | 146 | 200 | 含体育生54人 | ||
市十一中 | 8 | 200 | 200 | 400 | |
市十二中 | 8 | 161 | 160 | 400 | 含体育生29人,艺术生50人 |
铁路高级中学 | 11 | 188 | 282 | 550 | 含体育生45人,艺术生35人 |
1 | 50 | 50 | 创新实验班面向全市招生 | ||
铁路第二中学 | 6 | 200 | 300 | 含体育生78人,艺术生22人 | |
四十二中 | 2 | 100 | 100 | ||
四十五中 | 4 | 160 | 200 | 含艺术生40人 | |
工业学校普职融通班 | 4 | 200 | 200 | ||
合 计 | 110 | 3083 | 1773 | 5370 |
2020年新乡市区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学 校 | 班数 | 招生数 | 备 注 |
新乡市一中实验学校 | 20 | 1000 | 含体育生44人,艺术生70人 |
河师大附中金龙学校 | 14 | 700 | 含体育生29人,艺术生75人 |
河师大附中双语国际学校 | 8 | 352 | 含体育生22人,艺术生40人 |
冠英高级中学 | 6 | 300 | |
十中英才学校 | 8 | 400 | 含体育生5人,艺术生40人 |
新誉佳高级中学 | 12 | 600 | 含体育生18人 |
新乡市美术高级中学 | 10 | 500 | 含提前批美术60人,书法40人 |
新乡市新鼎高级中学 | 8 | 400 | |
新乡市辅豫实验高级中学 | 18 | 900 | |
河南师大附中实验学校 | 12 | 600 | |
总计 | 116 | 5752 |
2020年新乡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意见
为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保障普通高中和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办职成〔2020〕106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中职招生工作。中职招生任务完成情况及中职学校在校生人数是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专项资金分配、中央和省级职业教育项目挂钩的重要因素,也是市教育局对各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各县(市、区)教育局一把手和中职学校校长、初中学校校长是中职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承担着中职学校招生和生源输送的责任。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实施必要政策调控,制定出科学合理中职招生政策和招生办法,统筹好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确保今年中职招生任务圆满完成(详见附件)。
二、多措并举,努力完成招生任务
1.科学制订招生计划。各县(市)教育局要切实把高中阶段招生增量部分主要用于扩大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实现职普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在认真做好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工作的同时,要积极拓宽生源渠道,积极将往届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城乡劳动者、新型职业农民、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在职职工、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纳入年度招生范围,实行全日制教育与非全日制教育并举方式,引导他们接受中等职业教育。要加强对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管理,保存档案资料,精心组织教学,保证培养质量。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的政策措施,积极支持和鼓励高中阶段学校招收残疾学生,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保障残疾人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权利。各县(市)要划定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严格执行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政策,切实落实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从2020年起,省教育厅不再开展中等职业学校综合高中班试点学校,2020年之前招收的中等职业学校综合高中试点班学生的转学、资助、学费等政策按照原有文件规定执行。
2.加大招生宣传。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引导,要根据本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和本校实际,广泛利用网络、电视、广播和新媒体等线上手段,开展形式多样的招生宣传,让广大考生和家长充分了解国家和我省、市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政策,准确解读和宣传职业教育招生、就业、奖学金、资助等相关政策。要密切关注招生舆情,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和关切,对不实报道信息要及时予以澄清。要对家庭经济困难、残疾考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群体给予更多的关怀和帮助,不让一个新生因经济困难而放弃入学。
3.加强学籍管理。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秋季招生补录时间,原则上截至到2020年11月20日。各中等职业学校要严格按照“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的要求,加强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和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工作,严格程序,严格把关,严格审核管理,确保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及时有序完成,为学生学籍管理、助学金发放、免学费及毕业证办理工作提供依据。新生的审批工作于12月份进行,审批时电子注册招生数据与发展规划部门的招生统计数据一致。
对不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的学校和未经市教育局审批设立的中职异地分校、校外教学点(办学点),以及未在市教育局备案的合作办学学校招录的学生不得注册学籍。对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一查到底,对于情节严重的要严肃查处。
4.优化招生专业。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建立专业调整动态机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师资、实训设备等办学条件以及学生就业情况等,调整、优化专业结构,科学设置专业,避免盲目增设新专业和扩大招生规模的行为。
5.严格奖惩制度。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属各中等职业学校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中职招生工作周报、月报制度,从8月至11月底,每周四下午5时前将招生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报市职业与成人教育科。市教育局将根据各单位上报情况和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录入数据对各单位招生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对落实措施不力、招生任务完成差的单位要进行约谈;对招生工作措施得力、招生任务完成好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三、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和学籍管理的相关文件要求,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公开职责,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实施“阳光招生”。未列入《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果名单的通知》(教职成[2018]1112号)的学校,不具有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资格,省教育厅将不接受其学籍注册备案。
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反映学校综合情况的招生简章均须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公示(市属中等职业学校需经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审核后公示),其内容不得与国家和地方有关招生政策相违背,不得与经主管部门审核的本校招生章程相矛盾,防止招生学校以虚假不实信息骗招学生,公示信息须保留到当年的招生工作结束。
市教育局对违规招生、办学秩序混乱、资助和免学费工作中出现严重问题的学校,将视情节予以限制招生或停止招生。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中,严禁搞区域间、学校间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严禁初中学校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在招生过程中向中职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严禁虚假宣传欺骗误导学生的行为。在普通高中招生中,严禁公办普通高中超计划、违反规定跨区域、以民办学校名义、突破分数限制招生,依法加强民办学校招生管理。各单位要健全监督举报电话制度,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并对违反“五个严禁”的学校和有关责任人进行公开通报。要以零容忍态度严惩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并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2020年新乡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任务分解表
单 位 名 称 | 应届初中毕业生数 | 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任务 | |
任务数 | 本地接收中职教育招生人数 | ||
辉县市 | 13124 | 5300 | 1700 |
卫辉市 | 8791 | 3600 | 1400 |
新乡县 | 5357 | 2200 | 950 |
获嘉县 | 6522 | 2700 | 1700 |
延津县 | 9216 | 3750 | 1650 |
原阳县 | 9452 | 3800 | 1400 |
封丘县 | 11618 | 4750 | 1000 |
红旗区 | 18596 | 7900 | 300 |
牧野区 | 1000 | ||
卫滨区 | |||
高新区 | |||
工业园区 | |||
平原新区 | |||
新乡市职业教育中心 | 2000 | ||
新乡卫生学校 | 1500 | ||
新乡市工业学校 | 900 | ||
新乡职业技术学院 | 2500 | ||
全市合计 | 82676 | 34000 | 18000 |
2020年新乡市普通中专招生工作意见
为了做好我市2020年普通中专(含五年一贯制高职和“3+2”分段制高职)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招收初中毕业生的五年一贯制和“3+2”分段制的高职(以下分别简称“五年制”和“3+2”),招生对象为参加2020年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考试的考生。报名工作由市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http://zk.hagaozhong.com)进行报名和填报志愿,每个考生可选报两个学校志愿。
(二)招收初中毕业生的普通中专(以下简称小中专),招生对象为应届和往届初中及以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年龄达到15周岁及以上)的考生。参加2020年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考试的初中毕业生,报名工作由市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和填报志愿,每个考生可选报两个学校志愿。未参加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考试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学生可以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http//zzlq.heao.gov.cn)选报学校,也可以直接到普通中专学校报名。
(三)招收高中毕业生的普通中专(以下简称大中专),招生对象为高中及以上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初中毕业三年以上)的考生。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报名,也可以直接到普通中专学校报名。
(四)报考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可以兼报“五年制”、“3+2”和小中专学校志愿,考生可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填报志愿或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填报志愿,也可直接到普通中专学校报名。
二、信息采集及建档
准确采集考生基本信息是做好普通中专招生工作的关键环节。各级考试机构和招生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努力提高招生信息化管理水平,充实人员,加强培训,提高信息采集的准确度和有效性。为确保新生信息准确无误,招生学校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读卡器采集新生基本信息。
招生学校分类别建立新生档案材料并加强档案管理。具体要求为:
“五年制”、“3+2”新生档案材料包括:①考生登记表(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②初中毕业证复印件;③考生身份证复印件。
小中专新生档案材料包括:①新生登记表;②初中及以上(含同等学力)学校毕业证复印件;③考生身份证复印件。
大中专新生档案材料包括:①新生登记表;②高中及以上(含同等学力)学校毕业证复印件或高考准考证复印件;③考生身份证复印件。
三、生源任务及计划管理
普通中专招生工作继续实行责任目标管理。根据省教育厅下达我市普通中专招生任务以及各县市参加中考的总人数,招生任务分解到县(市)(附件1),并签订责任书,确保完成招生任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编制2020年普通中专和五年一贯制“3+2”分段制高职招生计划的通知》(教发规〔2020〕02号)要求,“五年制”和“3+2”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确定,市管普通中专招生计划由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省属学校要充分与主管部门沟通,根据社会需求,科学、合理确定本校招生计划。各学校要依据教育主管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安排招生。录取过程中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调整招生计划的,由学校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批准,报省招办审核后执行。
四、考试
报考“五年制”、“3+2”、小中专(参加2020年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考试)的考生,文化课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和分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各县(市)招生办公室应在8月3日前将本辖区所有参加2020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考试的考生成绩上报市招办,市招办汇总后将成绩上传至“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
五、录取
录取工作要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五年制”和“3+2”招生,考生须参加2020年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考试并达到省定分数线要求,学校优先从参加2020年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考试首报“五年制”和“3+2”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小中专招生,招生学校应优先录取参加2020年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考试并报有普通中专志愿的考生,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报考其他高级中等学校的考生或凭初中毕业证录取新生。
录取工作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进行。市招生办公室将于8月14日前,将参加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考试报有普通中专志愿的考生信息上传至“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招生学校根据投档信息进行录取并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学校自主征集的新生,经“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审核,符合录取要求的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招生学校对实际到校报到的所有新生要认真登记,逐一审核学生的身份证原件,并于10月10日前使用二代身份证读卡器采集新生基本信息上传至“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
长期在我省居住或工作的外籍考生,须提供在豫流动人口居住证(《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16〕76号]》),可按我省生源办理录取手续。
拟于10月中下旬集中办理全省普通中专新生录取手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招生学校要提前做好信息核对、人员培训、技术准备等工作。集中录取结束后,原则上不再补办普通中专录取手续。各类别新生录取名册由新乡市招生办审核后在集中录取时统一打印并办理录取手续。
2017级“五年制”、“3+2”升转段录取工作,按照普通高校高职招生相关规定和要求办理录取手续。升转段学生必须具有“五年制”、“3+2”正式录取手续,“3+2”考生须经高职院校选拔后方可确定升转段资格。有关学校应严格进行考生资格审查,数据上报工作按照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五年一贯制 三二分段制高职录取数据上报工作的通知》(豫招科[2020]8号)要求执行。
六、工作要求
各级招办和学校要增强做好普通中专招生工作的责任感,严格落实招生政策,规范招生管理。
(一)严格资格审查,对新生报名条件中涉及年龄、学历、户籍、成绩等信息要认真逐一审验。
(二)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未经批准的招生计划,不得安排招生。
(三)严格执行录取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招生工作,所有录取手续和修改信息只在当年集中录取办公时间内办理。
(四)严肃责任追究,对在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违规违纪、不作为的招生工作人员,由纪检、监察部门依规依纪给予严肃处理;对于有违规行为的学校,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分别给予核减来年招生计划、停止招生和向社会通报的处罚。
七、宣传和服务
各级招办和招生学校要把宣传工作作为中专招生的重要环节和突破点,通过各种途径向社会宣传普通中专招生的有关政策,引导应届初中毕业生和社会其他人员接受普通中等职业教育,提高自身素质。各级招办要热情为招生学校招生宣传提供服务,努力搭建好学生和学校之间的联系桥梁。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和本地实际,广泛利用网络、电视、广播和新媒体等线上手段,开展形式多样的招生宣传,让每一个应届初中毕业生了解普通中专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报考途径等情况,同时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和服务,要采取多种形式,畅通服务渠道,让每一位考生及时报考,任何人不得干预学生自主选择学校。
招生学校要充分利用“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的宣传功能,及时发布招生信息,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学校优势学科专业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以优质服务和突出的办学特色吸引考生报考。
2020年新乡市普通中专生源任务分解表
名称 | 考生数 | 生源计划数 |
新乡市区 | 15957 | 3990 |
辉县市 | 12178 | 3045 |
卫辉市 | 8200 | 2050 |
新乡县 | 4400 | 1100 |
获嘉县 | 6223 | 1556 |
延津县 | 8572 | 2143 |
原阳县 | 10904 | 2726 |
封丘县 | 9835 | 24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