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教育局关于编制2020年普通中专招生计划的通知
郑州市教育局
2020-03-09 10:04:29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开发区教育局,市属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编制2020年普通中专和五年一贯制、“3+2”分段制高职招生计划的通知》(教发规〔2020〕2号)要求,现就2020年普通中专招生计划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科学编制
普通中专是中等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编制普通中专招生计划,是落实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职普比大体相当要求、推动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重要措施。
各县(市、区)、各开发区要统筹所属普通中专招生计划编制工作,做好人才需求情况调查和预测,加大人才培养结构的调整,坚持招生计划与学校办学条件相适应、与经济社会需求相适应,科学编制普通中专招生计划。
各中等职业学校要根据社会需要和自身实际,加强龙头专业和骨干专业建设,将普通中专招生计划向优势专业倾斜。
二、加强管理
(一)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各中等职业学校要认真做好普通中专招生专业资质管理,对于未列入省教育厅公布的中等职业教育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名单的学校,暂停其中等职业教育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资格,不安排普通中专招生计划。
(二)实施普通中专招生资质和招生计划动态调整机制。对于上年招生规模偏少(低于20人)、单独编班困难的专业,暂停该专业当年普通中专招生计划;对于办学条件不达标、有违规招生行为和其它违规办学行为的学校,暂停该学校当年普通中专招生计划;上年招生计划完成情况较差的学校,核减该学校当年普通中专招生计划。
三、填报要求
(一)县(市、区)属中等职业学校须经县(市、区)教育局对学校办学条件和申报专业的招生资质进行审核确认后,报市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处审核;市属中等职业学校直接报市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处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市教育局发展计划法规处统筹编制年度招生计划。
(二)为保证招生计划申报工作快捷、高效、准确,结合往年申报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填报要求:
1.2019年没有下达招生计划的专业需提交申报材料。
2.如果申报的招生计划专业与2019年下达招生计划的专业一致,则按照2019年下达招生计划的专业顺序进行填写。如有新增加申报专业,则在其后依次填写。
3.申报的专业如大中专和小中专同时招录,在申报表上,一起填写申报(填写格式见附件1)。
4.申报表的最后,填写本年度申报普通中专招生计划的总人数。
四、报送办法
各县(市、区)、各开发区教育局、市属各中等职业学校于2020年3月12日之前,将县(市、区)申报招生计划请示和《2020年郑州市普通中专招生计划申报表》电子版同时发送至市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处和发展计划法规处电子邮箱。鉴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暂不报送纸质材料,请在县(市、区)申报招生计划请示和《2020年郑州市普通中专招生计划申报表》上加盖公章后发送pdf版。纸质请示和申报表上报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或由市教育局统一打印。报送普通中专招生计划的学校请加郑州市普通中专招生计划QQ群,群号:573374832。
2020年2月26 日
(联系人:岳琳菲 联系电话:66941520 ,电子邮箱:jhwork58@163.com <mailto:jhwork58@163.com)>;贺昆峰 联系电话:66983858 ,电子邮箱:zhichengchu@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