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第二幼儿园:让教育与爱同行
为了加强我园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自身修养,大力增强广大教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努力营造“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法治氛围。让每个教职员工形成正确的儿童观、教育观,2024年4月15日,淅川县第二幼儿园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学习活动中,大家认真学习,不断加强法的意识。它有利于每一位教师对照自己的工作,就像是一面镜子,时刻检验我们自己的言行举止,促使自己各方面做得更好。
会上,业务园长张丹就《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内容向教师们边学习边讲解,重点学习了第三章学校保护和第八章法律责任部分,从而增强教师依法执教、依法管理的意识,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的行为。同时,她还结合一些典型案例对《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对出现的一些不良现象进行了剖析。老师们表示,在以后的工作中要尽力、尽心、尽责,要把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学习渗透到常规工作的细节中,渗透到对幼儿的日常管理中,做到知法、守法、用法。
通过学习,老师们进一步了解了应该怎样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如应做到保护未成年人享有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等知识;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教师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等。
通过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大家对该法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思想上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升华。未成年人需要的是关爱,尤其是幼儿园的孩子,它们的心灵像白纸一样纯洁无瑕,更应该受到我们的关注与爱护。作为一名幼教工作者我们要肩负起保护幼儿的这份责任,精心爱护、尊重、理解、平等对待每一个孩子。没有爱就没有教育,让我们一起呵护幼儿的健康快乐成长,让教育与爱同行。
(通讯员 贾路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