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城关镇河畔人家幼儿园等两所幼儿园复评普惠性幼儿园认定结果通知
汤阴县人民政府
2019-10-31 11:42:21
为促进我县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依据《汤阴县普惠性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汤教[2015]136号)文件精神,县教育局于2019年10月开展了对2016年认定的汤阴县城关镇河畔人家幼儿园和汤阴县城关镇江南春天幼儿园两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复评工作。经过广泛宣传、自主申报、乡(镇)中心校初审、县教育局复审、网上公示等环节,认定两所民办幼儿园为我县2019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普惠性服务周期为三年,经审核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要与县教育行政部门签订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协议书,要认真贯彻学前教育的各项方针政策,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强化管理,科学保教,坚持提供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今后,对出现管理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和事故或办园水平下滑、“小学化”倾向严重、社会负面反映强烈等现象的,将取消其办园资格,收回支助资金和物资,并追究法人的相关责任。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