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关于开展全市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

平顶山市教育局 2018-08-27 13:55:24
  各县(市、区)教体局、高新区农社局、局属各幼儿园:
 
  近年来,我市学前教育坚持促发展与提质量并重,幼儿园保育教育水平不断提高。但是仍有一些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特点,特别是在一些小学非零起点教学的影响下,提前教授小学内容、强化知识技能训练,“小学化”倾向比较严重,不仅剥夺了幼儿童年的快乐,更挫伤了幼儿的学习兴趣,影响了幼儿身心健康发展。为深入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推进幼儿园科学保教,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教办基二〔2018〕505号),结合《平顶山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平教普〔2018〕43 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治理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公办、民办幼儿园,招有3-6岁学龄前儿童的各类学校,培训对象含有学龄前儿童的社会培训机构,以及小学起始年级。
 
  二、治理任务
 
  (一)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
 
  1.严禁幼儿园设置学前班、大大班、幼小衔接班。鼓励农村小学附设幼儿园(班)逐步从所属学校剥离,实现独立办园。
 
  2.严禁幼儿园提前教授汉语拼音、识字、计算、英语等小学课程内容。坚决纠正幼儿园布置幼儿完成小学内容家庭作业、组织小学内容有关考试测验的做法。
 
  3.严禁以课堂集中授课方式为主组织安排幼儿一日活动。提倡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合理安排和组织幼儿一日生活,保证足够的户外活动时间。合理利用室内外环境,按规定创设区角,配备足够的玩教具。开展家园共育,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加强幼小衔接研究,加强与小学的沟通,做好高年级幼儿在生活能力、常规要求等方面和小学衔接。
 
  4.坚决禁止幼儿园以举办兴趣班、特长班、实验班为名进行各种提前学习和强化训练活动,或以任何名义进行有损幼儿健康的比赛、表演或训练活动。严禁幼儿园组织或要求家长统一购买幼儿教材、读物、教辅材料。
 
  (二)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
 
  各县(市、区)结合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对招生对象含有学龄前儿童的培训机构进行摸排,严禁开设学前班、幼小衔接班。对向学龄前儿童提前教授小学内容、强化知识训练等教育行为要坚决予以禁止。
 
  (三)规范小学起始年级教学
 
  城区小学不允许举办学前班。现有农村小学附设幼儿园严格按照幼儿园相关要求开展活动。加强小学起始年级教学进度监管,对于未按国家课标规定实施“零起点”教学、压缩课时、超前超标教学,以及在招生入学中面向幼儿组织小学内容的知识能力测试,或以幼儿参加有关竞赛成绩及证书作为招生依据的,坚决予以纠正,并视具体情节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纳入规范办学诚信记录。小学要加强幼小衔接研究,加强小学起始年级教师课程标准培训。在起始年级开展新生入学教育,重点培养学习习惯,养成教育,降低入学焦虑。小学一年级不得组织期中考试、单元测验、周考、月考等。
 
  三、治理步骤
 
  专项治理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周密部署,全面动员。各县(市、区)要认真制定治理方案,明确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召开动员会,利用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于2018年8月30日完成。
 
  第二阶段:自查摸排,登记造册。指导幼儿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按要求进行自查,对存在小学化倾向的机构进行登记造册。幼儿园负责普查登记大班幼儿流失到校外培训机构参加学前班的情况,为专项治理工作提供重要参考。自查与摸排工作于2018年11月底前完成。
 
  第三阶段:全面整改,结果公示。根据自查摸排的情况,下发整改通知单,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的各种错误行为。结合无证幼儿园治理和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建立“小学化”倾向严重的幼儿园《黑名单》、招收不足学龄幼儿教授小学内容的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以及“非零起点教学”现象突出的小学《黑名单》等,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整改工作于2019年3月底前完成。
 
  第四阶段:专项督查,严惩不贷。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督查,对成绩突出、效果良好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予以表扬,并进行宣传报导。对治理不力、进展缓慢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专项督查工作于2019年5月底前完成。
 
  四、具体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市教育局成立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见附件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幼教科。幼教科负责“小学化”专项治理的统筹协调及对公办幼儿园摸排治理,政策法规审批科负责对民办幼儿园的摸排治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小组负责对含有学龄前儿童的社会培训机构进行摸排治理,普教科负责小学起始年级的摸排治理,人事科、师训科负责园长教师的培训,基础教研室负责幼儿园及小学起始年级教学教研指导,督导室负责专项督查。
 
  2.加强幼儿园园长教师队伍建设。各县(市、区)认真制定幼儿园教师专项培训方案,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切实加强新教师入职培训、初任园长任职资格培训、民办幼儿园园长专项培训、幼儿园转岗教师岗位培训、幼儿园教师专业技能补偿培训、师德师风和安全意识全员培训、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培训等,在2020年12月底前,要对幼儿园园长和教师进行一轮全员培训。对于不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要督促其参加专业技能补偿培训并通过考试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仍不能取得教师资格的,要限期予以调整。对于不适应科学保教需要,习惯于“小学化”教学,不善于按照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组织开展游戏活动的,要通过开展岗位适应性规范培训,提高幼儿园教师科学保教能力,教研室要完善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制度,积极开展结对帮扶和送教下乡活动,确保基层幼儿园园长和教师能够得到经常性的业务指导,切实提高园长教师科学保教能力。
 
  3.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县(市、区)要加强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的督促检查,认真落实挂牌责任督学制度,把纠正“小学化”问题作为督导的重要内容,建立定期督导与报告制度。要组织力量对幼儿园“小学化”整治情况进行抽查。市教育局将进行重点抽查。对办园教学行为不规范、存在“小学化”倾向的幼儿园、社会培训机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给予通报批评或降级降类处理;对问题频发、屡禁不止、社会反映强烈的,实行年检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未按课程标准开展起始年级教学的小学通报批评,追究校长及相关教师责任。各县(市、区)教体局要设置专门举报监督电话和信箱,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各县(市、区)按照本方案要求,迅速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各县(市、区)的专项治理方案、举报渠道(电话和邮箱)、工作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请于2018年8月30日前上报市教育局,附表4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报幼教科。专项治理总结及附表(6、7)于2019年4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
 
  市教育局联系电话:0375-2629968
 
  邮箱:pdsjyjyjk@163..com
 
  附件:
 
  1.平顶山市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2.平顶山市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联络员登记表
 
  3.平顶山市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摸排情况登记表
 
  4.平顶山市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整改通知单
 
  5.“小学化”倾向严重的幼儿园《黑名单》登记表
 
  6.招收不足学龄幼儿教授小学内容的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登记表
 
  7.“非零起点教学”现象突出的小学《黑名单》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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