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护航 共建平安校园——邓州市元庄王寨学校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

河南省教育网 2024-05-21 17:36:05

2024520日上午,邓州市王寨学校携手元庄派出所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元庄派出所郭茂山警官来到现场,为大家做了专题普法报告,受到全体师生的诚挚欢迎。

活动在副校长樊凯的组织和主持下开展,分为三个环节。首先全体师生对郭警官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由校长郑茁亲手向郭警官颁发法制副校长聘书,正式邀请郭警官合力参与王寨学校平安校园共建工作。

接着,郭警官为大家做专题普法报告,郭警官给大家带来了一场通俗而实用的普法盛宴。一、他为大家普及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提到的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并重点结合案例帮助大家认识什么是严重不良行为,及法律对未成年人违法的最新规定和严重后果。这让同学们了解到虽然不满十八岁,属于未成年,但只要过了十二岁,若存在违法犯罪行为,就会在一定的框架界定范围内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郭警官淳淳告诫大家法律威严,不可心存侥幸,更不容随意侵犯,我们一定要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自尊、自律、自强、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二、郭警官呼吁大家要增强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并热诚分享了诸多日常生活中自我保护的正确方法。我们了解到,当自身受到不法侵害时,既要克服“害怕报复,自认倒霉”的错误思想,还要克服“不管不顾,找人报复”的错误做法,既不能纵容犯罪,也不能感情用事,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养成良好习惯,学习各种防身常识与技巧,保持清醒头脑,谨慎交友,善于识别不良企图,学会拒绝不当要求,遭遇坏人时要勇敢冷静,机智周旋,巧妙求助,伺机脱身并及时报警。

三、郭警官结合生活实际给大家讲学生欺凌,让大家充分认识到学生欺凌的种种行为表现、各种不正当的因由、高成本的后果,并倡议大家面对欺凌,要做到“三不”——不做受害者、不做欺凌者、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

最后,校长郑茁做总结发言,他代表全校师生感谢了郭警官的良苦用心,同时希望同学们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学习,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敬畏法律,知法用法,做新时代的文明少年!

(通讯员 李玉娟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