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第一小学教育集团寺湾校区:学习教育惩戒规则 争做师德高尚教师

河南省教育网 2024-04-25 14:35:55

为进一步激励全校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锤炼高尚师德,弘扬教育家精神,培育一支师德高尚、教艺精湛、爱生如子、求实笃学的教师队伍,4月24日下午,淅川县第一小学教育集团寺湾校区举行学习《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座谈会。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是教育部在广泛征求意见、科学合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的,对指导中小学校开展惩戒教育、规范惩戒行为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作为中小学教师更应该深刻认识教育惩戒的出台背景、实施办法、惩戒手段等,本着师爱无言的原则,进一步规范自己的教育方法,提升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座谈会上,该校校长尚红奎指出,教育惩戒是指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它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指挥棒”和“紧箍咒”。

尚校长强调,在实施教育惩戒的过程中,我们一定要把培育高尚师德作为首要任务,把自己对教育事业的“爱”体现在教育教学的全过程中,慎用教育惩戒,把握合理力度,爱字当先,惩字放后,用自己的教育智慧、教育方法做好引导教育,时刻想一想:假如他(她)是我的孩子……、假如我是孩子……,对学生将心比心,做好身份互换,更加深刻地认识教育惩戒的内涵。作为教师,我们要以提高课堂效率为突破口,用高质量的教学方法去提升教学质量,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把惩戒作为不得已而为之的最后手段,用师爱去温暖、感化每一个学生,唤醒其内心对知识的渴求,培养好自己的学生,做一名学校、家长和学生都认可的好老师。

此次座谈会的召开进一步明确了教育惩戒的意义、范围、手段,更好地保障了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权利和义务,为学校教育和教师工作保驾护航,必将进一步激发全体教师的工作热情,将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得更好。

(通讯员 朱洪芳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