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科技评价中 “唯论文”不良导向
郑州日报
2021-02-24 10:19:10
昨日,记者从省科技厅获悉,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共同制定了《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实施方案(试行)》,旨在改进评价方式、回归论文“初心”,充分发挥评价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更好激发广大科研人员的潜能活力。
《方案》要求,根据各领域特点科学实施分类评价,对论文评价实行代表作制度,根据科技活动特点,合理确定代表作数量。
《方案》指出,对于具有一定学术影响或取得实际应用效果的标志性成果可作为高质量成果,可增加到10%的权重;对于具有重要学术影响、对相关领域的科技创新具有带动作用的,可增加到30%的权重;对于已在实践中应用、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作出重要贡献的,可增加到50%的权重。
对于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评审评价,《方案》提出应突出创新质量和综合绩效。而对省级科技创新平台的评估应突出支撑服务能力,注重评估科技创新平台支撑服务我省重大需求、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和效果。
《方案》要求,建立与破除“唯论文”导向相适应的资金管理措施,从严控制论文资助范围,从紧管理论文发表支出。不允许将论文发表数量、影响因子等与奖励奖金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