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11部门联合发文 对学生欺凌事件“零容忍”

东方今报 2018-04-04 09:47:43
    4月2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为有效防治中小学生欺凌,确保学生身心安全、健康成长,省教育厅、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11部门联合出台《河南省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了“学生欺凌”的界定,即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按照要求,各学校要根据实际成立由校长负责,教师、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教职工、社区工作者和家长代表、校外专家等人员组成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高中阶段学校还应吸纳学生代表)。杜绝管制刀具被带入学校,做到校园重点场所、公共区域视频监控24小时无空缺。并要加快推进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等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和报警平台,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机制。
 
    各地要定期开展涉校学生矛盾隐患排查,设置并公布学生欺凌治理举报电话。公安机关要在治安情况复杂、问题较多的学校周边设置警务室或治安岗亭。
 
    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学校和家长要及时沟通,对严重的欺凌事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备,并迅速联络公安机关介入处置,对涉及学生进行心理咨询教育和安抚,避免学生受到二次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