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教育专业、美术教育专业本科学生和教师基本功展示评选结果的公示

教育部 2024-02-04 10:23:29

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教育专业、美术教育专业本科学生和教师基本功展示评选已结束。根据展示方案,经专家评审,确定了评选结果。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2月7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反映情况的书面意见请于2月7日前通过电子邮件送达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电子信箱:yishuchutwo@moe.edu.cn

附件:1. 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教育专业、美术教育专业本科学生和教师基本功展示优秀组织奖

2. 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教育专业本科学生基本功展示获奖名单

3. 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教育专业教师基本功展示获奖名单

4. 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美术教育专业本科学生基本功展示获奖名单

5. 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美术教育专业教师基本功展示获奖名单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