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第二十三届河南省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结果的公示
河南省教育厅
2023-03-03 10:55:15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二十三届河南省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的通知》(教办电教〔2022〕21号)要求,经各地推荐、专家评审、现场竞赛,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自公布之日起7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审结果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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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