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河南省中小学“书香校园、书香班级”评选结果的公示

河南省教育厅 2021-12-09 11:42:51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中小学“书香校园、书香班级”评选活动的通知》(教办基〔2021〕178号)精神,经过学校和班级申请、各地遴选推荐、省级评审,拟认定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小学等47所学校为河南省中小学“书香校园”,登封市北区小学六(6)班等72个班级为河南省中小学“书香班级”,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材料上写明工作单位、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省教育厅对提出异议的单位与个人予以保密,并认真调查、核实和依规进行处理。
 
  联系人:李 芳  原 忠
 
  电话:0371-69691893
 
  电子邮箱:jjc007@haedu.gov.cn
 
  通讯地址:郑州市正光路11号省教育厅基教处D820
 
  邮政编码:450018
 
  附件:1.2021年河南省中小学“书香校园”拟认定名单
 
  2.2021年河南省中小学“书香班级”拟认定名单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