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 2021-05-19 10:09:28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普通本科高校: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我省结合实际制定了《2021年河南省普通高校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2021年河南省普通高校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执行。
 
  一、高度重视。各高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培养工作,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1〕57号)要求,根据学校实际和相关专业人才培养需要认真研究制定招生方案,报省教育厅备案后组织实施。要用足用好招生计划,周密安排部署,积极稳妥操作,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
 
  二、严格条件。招生高校应参照国家教育考试有关工作要求,认真审核考生报考资格,加强招生考试管理,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严格录取标准,确保公平公正。
 
  三、确保质量。各高校要对照《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相关要求,制定专门的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持续做好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建设工作,不断加强内涵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四、材料上报。请各校于2021年5月26日-27日将今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方案、2021年河南省普通高校第二学士学位拟招生专业汇总表(见附件2),以正式公文的形式报送至教育厅高教处和学生处,并将电子稿发送至教育厅邮箱。上年申报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高校均需按照要求上报今年招生专业。
 
  五、联系方式
 
  高教处:白威涛 焦 阳(招生专业) 0371-69691868、69691869
 
  学生处:李元康 魏 宇(招生政策) 0371-69691252
 
  发规处:吴 俣 段秋红(招生计划) 0371-69691265、69691886
 
  省招办普招处:李 勇(考试报名及录取备案) 0371-68101620
 
  电子邮箱:hndexsxw@126.com。
 
  附件:1.2021年河南省普通高校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实施办法
 
  2.2021年河南省普通高校第二学士学位拟招生专业汇总表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