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最美大学生”候选人公示

教育部 2021-10-28 10:10:16
  根据工作安排,经组织推荐、资格审查、通讯推选、专家终评,共遴选出“最美大学生”候选人10名。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7日—11月2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向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反映。电话:010-66096328,邮箱:szc@moe.edu.cn,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宣教处(邮编:100816)。
 
  附件:2021年“最美大学生”候选人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2021年10月27日

2021年“最美大学生”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