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孩子们撑起法律的保护伞
河南商报
2021-05-28 10:47:20
“保障未成年人的利益,为孩子们撑起法律的保护伞,不仅应少一些‘熊孩子’之类的污名化称呼,而且应少一些对儿童的不法伤害。”
儿童节将至,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于6月1日施行。5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郭林茂表示,给有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戴帽子,叫“熊孩子”,这本身就不符合保护未成年人的理念。就在专家觉得“熊孩子”称谓是一种伤害的同时,云南昆明发生了一起匪夷所思的疑似虐童的事件。
日前,昆明一个3岁女孩自称,在幼儿园被老师带去厕所进行侮辱性惩罚。随着这件事被曝光,涉事的昆明滨滨幼儿园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虽然这件事还没有最终被证实,但很多人都相信那个3岁小女孩的指控,这一方面是因为孩子描述得非常详细,她说因为自己不好好学习,被老师带去厕所惩罚。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在警察调查取证的时候,另外两个孩子表示确有此事。如此挑战人类文明底线的事,简直令人无法想象。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近年来,幼儿园老师虐待孩子的事件时有发生,虐童事件表面是老师道德恶劣素质低下,实际是幼儿园用人失察、管理失职,根源则在于不少幼儿园只是把幼教当成了一种生意,而不是一项事业。公办幼儿园不仅职业准入门槛较高,而且日常管理制度严格,与此对应的是,幼儿园老师的职业也比较稳定。相比之下,民办幼儿园的老师更像是流水线上的“打工人”,他们不仅随时可能被替代,而且也难被幼儿园真正放在心上。
究其原因,多数民办幼儿园都面临两个困境:“用钱荒”和“用工荒”。对于市场化生存的民办幼儿园来说,“少花钱多办事”往往被视为第一准则,以至于在用人过程中疏于筛查,导致幼师队伍良莠不齐、泥沙俱下。“用工荒”当然不是“用人失察”的挡箭牌,但却很容易为民办幼儿园的发展埋下隐患——那些教育行业的“临时工”,是否真正把教育当成一项事业来做?
前几天,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在北京召开了《学前教育法草案(送审稿)》的征求意见座谈会。这份草案最大的亮点是,明确了幼儿园的社会公益事业身份,把它们纳入基本公共服务。简单说,无论公办还是民办,所有普惠性幼儿园都能享受到财政保障。解决了生存问题后,民办幼儿园可以把更多精力放在老师引进和日常管理上,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之后,意味着主管部门必须进行严格的审查和监督。如此一来,更有助于给幼师一个稳定的职业预期,给孩子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
保障未成年人的利益,为孩子们撑起法律的保护伞,不仅应少一些“熊孩子”之类的污名化称呼,而且应少一些对儿童的不法伤害。每个幼师身上都寄托着家庭的希望和社会的重托,只有提高职业准入门槛、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才能保障孩子的安全和利益。让每个孩子都健康快乐地成长,就是这个“六一”国际儿童节最好的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