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冒名顶替入学将开除
央视新闻
2021-01-20 12:00:22
【教育法修订拟明确冒名顶替入学法律责任】
据最新消息,针对社会关切,1月20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教育法修正草案,拟进一步明确冒名顶替入学相关行为的法律责任。通过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等欺骗手段,冒用他人姓名和入学资格顶替入学的,或将被撤销入学资格并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至三年;已取得学位学历证书的将被撤销;已经成为公职人员的,将依法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家庭教育法草案:家庭教育不得有任何形式家暴家庭教育不得有性别歧视】
家庭教育法草案20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草案提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实施家庭教育过程中,不得对未成年人有性别、身体状况等歧视,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不得胁迫、引诱、教唆、纵容、利用未成年人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活动。
【家庭教育法草案:公检法或可干预家庭教育】
家庭教育法草案规定了家庭教育干预制度,明确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干预家庭教育的情形和主要措施,并对强制家庭教育指导的实施作出规定。
【最高法:不满22周岁在校学生犯罪案件可由少年法庭审理】
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意见》重新界定了少年法庭的受案范围,其中明确,人民法院立案时不满二十二周岁的在校学生犯罪案件,强奸、猥亵等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杀害、伤害、绑架、拐卖、虐待、遗弃等严重侵犯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犯罪案件等,可以由少年法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