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到底该不该给孩子批改作业?全国超10省份发文明确责任!

教育时报 2020-11-13 14:28:54
  让家长参与孩子教育本是件好事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
 
  也是最熟悉孩子的人
 
  家长适度监督孩子学习
 
  一定程度上有利于
 
  培养孩子好的学习习惯
 
  但是如果家长承担了过多
 
  批改作业的任务
 
  反而容易适得其反
 
  近日,江苏一家长因批改作业退群
 
  相关话题引发广泛讨论
 
  针对这一热点问题
 
  多地已出台相关规定
 
  11月10日
 
  辽宁省教育厅出台了
 
  《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
 
  规定教师必须亲自批改作业
 
  严禁家长、学生代劳
 
  “十要求”具体内容为
 
  ▼
 
  1.学校必须“零起点”教学,严禁敷衍教学,超纲超进度教学。
 
  2.学校必须合理确定考试难度,严禁公布学生考试排名。
 
  3.学校必须控制作业总量,严禁挪用挤占自习课时间。
 
  4.教师必须精准布置作业,严禁布置惩罚性、重复性作业。
 
  5.教师必须亲自批改作业,严禁家长、学生代劳。对于不按时亲自批改作业的教师,一律取消职务晋级、评先评优资格,学校校长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6.学生要主动独立完成作业。
 
  7.学生要做到每天坚持校外体育活动。
 
  8.家长要做好学生家庭作业的督促落实。
 
  9.家长要做好学生睡眠保障。
 
  10.各地要切实减轻教师负担,严格控制各类社会事务“进校园”。
 
  此前山西太原与山东潍坊等
 
  多地教育部门也已出台
 
  严禁“学生作业家长改”的意见及条文
 
  山东潍坊:
 
  不得要求家长批阅、打印作业
 
  为减轻中小学生作业负担、减轻家长负担,日前,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教育局出台《潍坊高新区学生作业规范“十要十不”》,其中明确:
 
  ● 要精选作业内容,如有需要由学校打印,不得选择整张试卷或整本教辅资料作为作业,不得让家长或变相由家长打印作业;
 
  ● 不得只布置,不批改,或者进行应付性批改;
 
  ● 不得出现只有学生自评或互评,或者要求家长代批阅作业的现象。
 
  山西太原:
 
  严禁学校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实行“每周一日无作业”制度
 
  山西省太原市教育局则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减负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义务教育学校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等减负新政:
 
  ● 规定全市中小学实行每周一日无作业制度,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小时,高中生不少于8小时;
 
  ● 杜绝将学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严禁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成绩和排名;
 
  ● 各学校不得指派家长参加本该由师生完成的事宜,如打扫教室卫生、班级文化布置、装饰美化演出场所等。
 
  10省份规范中小学生作业要求
 
  ★ 山东(2018年4月25日)《山东省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作业批改必须由教师完成,不得让家长批改作业。”
 
  ★ 陕西(2018年9月30日)《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
 
  “教师不得要求家长批改教师布置的作业或纠正孩子的作业错误,不得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
 
  ★ 山西(2019年6月21日)《山西省中小学生减负实施方案》
 
  “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
 
  ★ 贵州(2019年11月5日)《贵州省中小学生减负实施方案》
 
  “不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让家长代为批改的作业,教师要做到有布置必批改、有批改必讲评。”
 
  ★ 广西(2019年12月1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生减负实施方案》
 
  “不得布置重复性、惩罚性的作业,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
 
  ★ 浙江(2019年12月11日)《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
 
  “不得要求家长通过打卡提交文化学科作业,不得将学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将作业管理情况纳入学校绩效考核范围。”
 
  ★ 河北(2019年12月12日)《河北省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方案》
 
  “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坚持做到教师留的作业亲自及时批改。”
 
  ★ 广东(2020年1月21日)《广东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
 
  “杜绝将学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或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学校要建立完善学生各学科作业量情况摸查制度,并及时将摸查结果反馈给任课教师。”
 
  ★ 海南(2020年3月31日)《海南省中小学校教学管理常规》
 
  “教师应杜绝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并不得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的作业。同时,要求各学校定期开展作业督查,每学期对教师作业批改情况检查不少于2次并有反馈。”
 
  ★ 辽宁(2020年11月10日)《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
 
  “教师必须亲自批改作业,严禁家长、学生代劳。对于不按时亲自批改作业的教师,一律取消职务晋级、评先评优资格,学校校长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各地出台的减负政策
 
  引发网友点赞
 
  对此
 
  央视晚间新闻和有关专家
 
  也发表了看法
 
  央视短评:家长批改作业是老师的缺位
 
  专家: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应各司其职
 
  在孩子的学习上,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究竟该如何分工?
 
  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去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杜绝将学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或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不得布置惩罚性作业。教师要认真批改作业,强化面批讲解,及时做好反馈。
 
  熊丙奇说,学校教师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把学生作业变为家长作业,是违反这一《意见》的,家长不但有权拒绝,而且有关部门还应该严格落实《意见》,追究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的教师的责任。
 
  熊丙奇认为,让“学生作业家长改”实则让家长成为校外辅导员和作业批改员。学校、老师在解释这一做法时,将其称为家校共育,让家长参与学生的学习、成长。这是对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职责的混淆,让家庭教育围着知识教育转,把学生包围在知识教育中,既增加学生的学业负担,又让亲子关系异化为分数关系、成绩关系,加剧了家长的焦虑情绪。
 
  熊丙奇建议,家校共育必须清晰地界定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职责,教师是教师,家长是家长。只有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各司其职,才能给孩子成长营造健康的环境。
 
  不越位、不缺位
 
  边界明晰、配合有力
 
  这才是良好“家校合作”应有的样子
 
  也才会在人才培养的过程中起到更大的作用
 
  您遇到过学校要求家长批改作业吗?
 
  您认为家长应该给孩子批改作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