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周口市太康县严禁!
周口日报微信公众号
2022-07-05 10:37:26
全县广大中小学生和家长朋友们:
为积极贯彻执行国家“双减”政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我县教育均衡发展和教学质量提升,保障教育公平,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2022〕109号)文件要求,特对我县2022年秋季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招生秩序
坚持“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原则,全面落实“公民同招、义务教育免试入学”政策,任何学校不能跨区域、跨划片范围招生,严禁全县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擅自提前招生。具体招生时间和招生方式以教体局统一发布的意见为准。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放假和开学时间均以教体局通知为准,任何学校不能擅自推迟放假时间和提前开学。
二、严禁违规收费
任何学校不准提前预留学位,根据《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问题的预警》等文件精神,学费(保教费)、住宿费等不得跨学年或跨学期预收,严禁乱收费或超标准收费行为。
三、严肃责任追究
在招生入学过程中,县教体局将对全县所有学校进行暗访排查,并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凡是发现有违规招生、违规收费和对于在招生过程中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公、民办学校,视情节轻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校长及相关人员党政纪处分,核减学校招生计划,直至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望广大中小学生和家长们,不要轻信虚假宣传而提前预交费用,以防经济受到损失。
监督电话:0394-6816556
太康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