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许昌市校外培训机构的一封信

许昌教育微信 2024-06-29 09:55:43

各校外培训机构:

暑假将至,为持续巩固我市“双减”工作成果,规范校外培训行为,构建规范有序的教育培训生态,确保广大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健康快乐的假期,需要各培训机构、家长、社会各方面通力配合,善做善成。市“双减”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特向全市校外培训机构提出如下要求:

1.暑假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学科类培训。所有培训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一对一”“上门服务”“众筹私教”“素质拓展”等名义开展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不得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上学科类培训。

2.任何机构不得通过任何途径发布学科类校外培训广告。

3.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要有相应资质,培训项目及收费标准须在公示栏公示,并告知家长选课缴费务必通过教育部校外培训家长端APP进行;不得以“打折”“买一送一”等方式诱惑学生家长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金额超过5000元的费用。

4.收费前主动与学生家长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收费后主动开具正规发票,并诚信履约,及时妥善处理学生退费等有关诉求。

5.定期主动开展校外培训材料、从业人员等情况自查,积极配合主管部门相关检查。

6.严格落实《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要求,暑假前开展1次安全自查自纠,制定完善疏散逃生等应急预案,并开展一次逃生演练。

7.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双减”政策,认真学习《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

暑假期间,市、县两级“双减”办将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不定期专项检查,对违规开展培训的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许昌市“双减”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