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阳市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工作的通知

南阳市教育局 2021-04-06 15:31:36
各县区教体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教育中心,鸭河工区、高新区、官庄工区社会事业局,油田教育中心,局属各学校,驻市各大中专院校:
 
    现将 2021 年我市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测试对象及等级要求
 
    (一)测试对象
 
    1.凡未参加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的各级各类学校和其它教育机构的教师、干部;已经参加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但普通话水平等级仍没有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等级的教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但普通话水平没有达到二级乙等以上的;现职的公务员及自愿参加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的社会其它人员。
 
    2.驻市各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
 
    (二)等级要求
 
    受测的各类人员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下列等级:
 
    1.教师应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规定的等级:
 
    即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不低于二级乙等(80 分),其中普通话语音教师和口语教师必须达到一级乙等(92 分)以上,语文教师必须达到二级甲等(87 分)以上,行政管理人员和教辅人员不低于三级甲等(70 分);2.师范类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非师范类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应达三级甲等以上;
 
    3.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4.社会其他人员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三级甲等以上。
 
    二、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的组织工作
 
    (一)报名工作
 
    各县区、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受测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的报名工作。
 
    1.考生上传相片的文件格式必须为 jpg 或 jpeg 格式;考生相片比例为 390*567 像素(宽*高);每个考生相片的文件大小必须小于 1M;考生相片的背景色为蓝色、红色或白色。
 
    2.考生照片以受测人员身份证号码命名(必须确保与报名表中身份证信息完全一致);
 
    3.认真填报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报名表,表中红色项及 M项(电话号码)均为必填。
 
    (二)测试安排
 
    开展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是推动普及语言文字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一项重要措施。
 
    1.在校学生的测试工作由各学校根据本校疫情防控工作及课程设置情况安排报名,与市语委办沟通后确定具体测试时间。
 
    2.社会人员及在职教职工于户籍地或就近的县区教育(体)局报名, 4 月 23 日前结束报名,5 月初开始测试,各县区具体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3.社会人员及在职教职工测试地点:南阳市特殊教育学校(南新路口向南四公里,瓦房庄西。公交乘车:7 路、28 路,瓦房庄站)
 
    (三)测试收费
 
    测试收费按照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教委《转发< 关于我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的通知>的通知》(宛财综字〔1998〕2 号、宛价费字〔1998〕53 号及豫计收费〔2003〕2304 号)文件中规定的标准执行,由各县区、各受测单位收取后统一上缴市语委办,严禁超标准收费,更不得搭车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在校学生每人次 20 元,教职工每人次 30 元,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公务员和社会其他人员每人次 50 元。
 
    三、切实加强对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工作的领导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工作关系到广大受测人员的切身利益,当下疫情防控工作仍不能放松,各县区要派出一名带队人员负责区域内报名考生的相关考务工作。各单位和学校更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将疫情防控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精心组织,确保顺利完成今年的测试任务。
 
    南阳市教育局
 
    2021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