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2018上半年面向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的通知

新乡市教育局 2018-03-09 20:55:12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推进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的要求,结合该市实际情况,现将报名事宜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测试对象及等级要求
 
  (一)测试对象
 
  1.申请教师资格人员。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及影视话剧演员。4.社会其他自愿申请接受测试的人员。
 
  (二)等级要求
 
  1.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等级标准不低于三级甲等(70分)。2.教师的普通话等级标准不低于二级乙等(80分),其中语文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87分),普通话语音教师不低于一级乙等(92分),学校管理人员不低于三级甲等(70分)。3. 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及影视话剧演员不低于一级乙等(92分)。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 报名时间
 
  2018年3月19日—21日  6月4日—6日
 
  (二)报名地点  新乡市市民中心二楼教育局窗口。
 
  新乡市市民中心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汇处东北角,联系电话:0373-3695558,
 
  (三)报名要求 本人持身份证原件现场登记信息报名。
 
  三、收费依据和标准
 
  依据豫财豫外字〔1997〕第15号,豫价费字〔1997〕第134号文件要求收费:50元/人/次。
 
  四、测试时间安排
 
  3月19日—21日报名的本人持身份证于3月29—30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6月4日—6日报名的本人持身份证于6月14—15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具体测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参加测试人员要求
 
  1.受测人员参加测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正式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
 
  2.受测人员按准考证时间提前30分钟到测试地点,现场采集信息后,方可入场。
 
  3.由于普通话水平测试实行计算机辅助测试,因此未受培训人员必须提前上网学习“国家普通话水平计算机辅助测试考试流程和注意事项”。
 
  4.受测人员进入考场必须保持肃静,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测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测试成绩。
 
  (1)在考区内大声喧哗影响测试的;
 
  (2)替他人测试和被替者。
 
  6.未按时参加测试的,取消本次测试资格。
 
  新乡市教育局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