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开封示范区2021年上半年第一批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2021-06-18 09:25:44
一、证书领取的相关要求
1. 领取范围:在金明区教文体局确认点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名单见附件)
2. 本人领取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及毕业证原件;
3. 代领取的,需持代领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代领委托书(证书持有人亲笔签字)。
4. 请妥善保管教师资格证书,并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存放至本人人事档案中。
5. 逾期未领取的证书,将按照省教育厅规定逐级上报注销证书并删除认定数据。
二、证书领取时间、地点
请于6月17-18日、21-22日(工作时间8:30-11:30,15:00-18:00),到八大街与安顺路交叉口海汇中心A座8001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咨询电话:0371-22941920。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