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启动,这些问题需要注意!

中国教师资格网 2019-09-06 17:57:31
    1. 启动时间
 
    2019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工作将于9月中旬启动,有关省份认定公告将于近日起陆续发布,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资格认定”栏目和本微信号“通知公告”栏目中进行查看。
 
    特别注意:部分省份(辽宁、福建、河南、湖北、湖南、云南、陕西、青海、宁夏、新疆)认定公告已于上半年发布,请申请人及时查看认定公告,不要错过认定报名时间。
 
    2. 认定地点
 
    教师资格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或任教高等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要求,将符合认定条件的港澳台人员纳入认定受理范围,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3. 网上报名
 
    申请人需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报名系统(上海等另行规定了网报地址的省份除外)。第一次登录需首先进行账号注册,再开始认定网上报名。
 
    特别注意:
 
    ①申请人进行账号注册请务必使用本人真实姓名及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否则会造成考试成绩、学历、普通话等信息核验失败。
 
    ②申请网报的具体时间以各地认定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网上报名时,请仔细阅读网站提示,按要求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
 
    ③2019年上半年开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启用新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其中采用《个人承诺书》替代原有《思想品德鉴定表》。申请人可提前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个人承诺书》并打印、签名,在正式网报时根据系统提示要求上传《个人承诺书》照片,或根据教育局要求,现场确认时提交。
 
    4. 现场确认
 
    根据网上报名时所选认定机构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到所属确认点提交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需要提交的材料主要有:
 
    ①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②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已经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特别注意: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在线申请)。
 
    ③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测试信息已经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⑤近期免冠彩色相片(具体要求见各地通知)。
 
    ⑥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出示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出示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出示学生证原件。
 
    ⑦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5. 等待审核
 
    现场确认后,申请人需耐心等待教育行政部门的认定结果。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现场受理结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其教师资格的结论。认定机构对认定合格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有关证书领取的问题请关注认定机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