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日报社招聘见习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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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6 13:51:17
鹤壁日报社已被市人社局认定为鹤壁市就业见习单位。为帮助符合条件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工作,提升就业能力,现将公开招聘就业见习人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离校2年内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2.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在乡镇(街道办事处)进行过失业登记。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自主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的;
3.已经实现灵活就业并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人员;
4.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报名应聘的。
二、招聘计划及服务时限
本次招聘以视频拍摄制作岗位为主,共计15人(以适合户外作业、能长时间肩扛摄像设备的男性为主);专业不限,视频拍摄制作、新闻、中文等相关专业优先;见习时间为6个月或12个月。
三、工资待遇
见习人员不属于我社在岗职工和从业人员。见习期间工资按照每人每月1900元标准发放生活费补贴,同时按100元标准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期间,不缴纳五险一金。
四、报名方式、时间
(一)报名方式: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毕业证书需提供复印件3份),学历认证报告及街道和社区开具的失业登记证明,3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到鹤壁日报社A座301房间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符合条件的,不接受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联系人:王风娇;联系方式:0392-3338062。
(二)报名时间:2021年12月6日至31日。工作日每天8:00—11:30;14:30—17:30。
五、聘用程序
1.如初审符合条件人数超出拟招聘人数,需进行面试,并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
2.聘用人员与鹤壁日报社签订就业见习协议。
六、未尽事宜由鹤壁日报社负责解释。
鹤壁日报社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