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海关口岸门诊部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公告

河南省人才人事网 2021-09-29 10:53:43
  河南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郑州海关口岸门诊部)(以下简称保健中心)是国务院中编办批复成立,隶属于郑州海关,承担着河南地区出入境人员健康检查的专业卫生机构。
 
  保健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国际旅行医学为基础,借助于现代医学技术,倡导先进的管理理念,面向出入境劳务人员、出国留学人员、外籍入境人员、国际船舶的交通员工和口岸从业人员以及社会人群,提供健康检查、传染病监测、旅行健康咨询、健康评估、预防接种等医疗卫生服务。授权签发《国际旅行健康检查证明书》、《疫苗接种或预防措施国际证书》、等多种国际旅行通用的卫生检疫证书或证明。
 
  保健中心具备国际一流的实验室和舒适卫生的健康检查环境,实行国际标准化管理,获得了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
 
  多年来,保健中心始终以秉承“质量第一、顾客至上”的理念,以饱满的热情、周到的服务,细致的检测,为社会各界人士及出入境人员提供医疗保健服务。
 
  为顺应保健中心业务发展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业务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检验专业人员共10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上积极进步,思想健康上进,遵规守纪,诚实可信,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素养;
 
  2、服从工作分配;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精神病史,无传染性疾病;
 
  4、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表达能力;
 
  5、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应聘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确定录用候选人、体检、试用、确定人选、办理录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请填写《人员招聘报名表》扫描二维码下载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后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87521246@qq.com,邮件标题请以“姓名+应聘”命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报名表是较好的报名方式,原则上不接受来电、来访等其它方式。
 
 
  扫描上方二维码下载报名表

  (二)报名时间
 
  2021年9月27日至2021年10月10日下午6:00
 
  (三)报名所持材料要求
 
  1、近期正面免冠2寸白底彩色照片2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面试
 
  1、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内容为基础知识、英语口语、相关专业知识及专业实践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人选。
 
  (五)体检
 
  1、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的1: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等的以职称、学历高的排在前面。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
 
  2、体检工作参照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人力社保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
 
  3、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
 
  (六)考察
 
  1、考察由保健中心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有关规定进行。
 
  2、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3、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
 
  (七)公示
 
  1、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2、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保健中心进行调查核实。
 
  (八)聘用
 
  1、拟聘用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对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2、2021年应届毕业生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与保健中心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在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合同。
 
  (九)待遇
 
  按照保健中心工资管理办法核定工资待遇,享受五险一金,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合格签订正式就业合同。
 
  四、联系方式
 
  地址:郑州市金水路93号河南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综合科
 
  联系人电话:曹老师         13203703453
 
  五、特别提示
 
  (一)本次招聘由保健中心统一组织,没有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应聘人员提交材料不予退还
 
  保健中心期待品质优秀、积极进取、认同保健中心文化、富于创新、善于合作的优秀人才加入。欢迎您与保健中心共同创造价值,共同谱写事业发展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