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招聘审判辅助人员公告

新乡人才就业网 2021-09-11 09:13:34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现委托河南省新誉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牧野区分公司面向市区招聘审判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及工作职责和工作地点
 
  (一)招聘职位:审判辅助人员;
 
  (二)招聘人数:共4名;
 
  (三)工作职责:审判辅助工作;
 
  (四)工作地点: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没有参与邪教活动;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犯罪记录;
 
  (二)年龄在20周岁至35周岁之间的;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律类专业优先);
 
  (四)新乡市区常住户口;
 
  (五)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无纹身刺青,无明显残疾,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退伍军人和警校毕业生优先录用;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本人或直系亲属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体检
 
  参加此次招聘报名人员需在报名前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进行报名程序(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1日至2021年9月15日
 
  上午:8:00—11:30   下午:2:30—6:00(周日除外)
 
  (2)报名地点:新乡市文化路61号老师专院内(新誉佳行政办公楼一楼107室)
 
  (3)报名电话:0373-3350099
 
  (4)报名费:50元/人
 
  (5)提交资料: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退伍证、驾驶证者须一同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近期蓝色同底版免冠正面一寸照片2张,填写报名表。
 
  五、考试
 
  报名审核合格后,进入考试环节,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管理能力、应变能力、仪态举止等。
 
  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用。如出现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排序确定。
 
  六、政审和公示
 
  对考试合格的应聘者由公安机关进行政审,不合格或者放弃政审资格的,可在成绩合格考生中依次递补政审人选。经政审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选,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七、录用与薪酬待遇
 
  经公示被录用人员,由河南省新誉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牧野区分公司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向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进行劳务派遣正式上岗。
 
  被录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新乡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缴纳社会保险。
 
  本公告由河南省新誉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牧野区分公司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73-3350099
 
  河南省新誉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牧野区分公司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