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公开招聘基层(窗口)和社区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告

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09-08 09:23:58
  为贯彻落实全国就业创业工作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工作”,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进行兜底安置。现公开招聘基层(窗口)和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90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此次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的原则,按照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统一安置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
 
  (一)参加招聘人员应属于《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阳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安阳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安人社〔2020〕12号)等文件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等家庭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2.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3.登记失业半年以上、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4.零就业家庭成员中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以上人员须到本人常住地街道人社所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且信息已录入“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智慧就业系统显示不少于3次求职记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4.自主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的;
 
  5.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报名应聘的。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岗位设置
 
  由用人单位开发的基层(窗口)和社区岗位共90个(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9月16日至17日
 
  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
 
  安阳市安漳大道234号职业介绍服务中心1楼西厅
 
  3.报名办法:
 
  按照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时间先后顺序(截至2021年9月15日),由认定地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分批参加报名,每半天一批,每批25人左右。报名时间内岗位报满即停止报名。
 
  报名者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经工作人员核实信息后填写《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附件2,不用本人打印)。每人限选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报名填报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即取消其被招聘资格,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情节严重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录用聘用
 
  (一)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及本人常住地社区同时公示7天;
 
  (二)录用: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自行组织招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录用;
 
  (三)签订合同: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不超过三年。
 
  五、人员待遇
 
  工资待遇不低于1900元/月(含个人缴纳保险费;标准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缴纳5项社会保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用人单位可向人社部门申报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
 
  六、其他事项
 
  按照我市疫情防控要求,报名人员报名时需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违反新冠疫情防控规定的,责任自负。
 
  报名人员请保持电话畅通,因无法联系影响上岗的视为放弃。其他未尽事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办 2209307
 
  附件:1.基层(窗口)和社区公益性岗位汇总表
 
  2.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