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濮阳市博士后招收需求公告

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08-12 15:57:11
  根据《河南省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豫人社规〔2020〕2号)、《濮阳市博士后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濮人社[2013]264号)、《关于支持民营经济经济健康发展的人才政策》(濮人社[2019]115号)规定,结合我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基地需求,现将濮阳市2021年度博士后及相关人才招收需求公告如下:
 
  一、濮阳市博士后设站单位基本情况
 
  自2001年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设立第一家博士后工作站以来,全市已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个,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9个。博士后工作已成为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途径。设站单位包括科研院所、大型国企、民营企业等;设站单位涵盖特色新材料、高端石化、自动智能化机械、生物医药、医学药学等领域,基本覆盖现代产业体系。出站留濮博士后和在站博士后成为了我市科研骨干和学术、技术带头人,博士后队伍在集聚人才效应,推进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进企事业单位提质增效等方面发挥了有效的作用。
 
  二、濮阳市招收进站博士后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严谨的科学态度。
 
  2.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周岁,申请进入工作站的可适当放宽。
 
  3.获得博士学位且获学位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
 
  三、濮阳市博士后引进扶持政策
 
  1.经批准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设站单位可分别享受50万元、10万元资助。
 
  2.对招收的博士后人员由省厅给予每人每期10万元的招收经费;对民营经济组织设站单位、基地单位新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享受省政策的同时,由市财政给予每人次5万元招收经费。
 
  3.对来濮留濮在民营经济组织工作的出站博士后,在享受省政策给予出站后留濮工作的博士后安家补贴6万元的同时,由市财政给予每人次6万元安家补助经费,由受益财政连续三年每年给予1.8万元人才津贴。
 
  4.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所从事的研究项目获得相应奖励,实现成果转化,创造出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由市财政给予2万至5万元的经费资助。
 
  5.符合申报博士后项目启动经费范围和条件的,可以申请获得河南省项目启动经费5-10万元;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所从事的研究项目,获得市(厅)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以上,市财政每项给予2万元经费资助,经有关部门鉴定,实现成果转化并应用,创造出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市财政每项给予5万元经费资助。
 
  四、濮阳市博士后及相关人才招收需求情况
 
  招收工作由各招收单位组织实施,有意者请直接与《2021年度濮阳市博士后及相关人才招收需求信息表》中各招收单位联系。
 
  附件:
 
  《2021年度濮阳市博士后及相关人才招收需求信息表》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