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天平公证处招聘公告

许昌人事人才网 2021-07-01 10:09:48
  河南省许昌市天平公证处(原许昌市公证处),系许昌市司法局直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现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
 
  一、 招聘岗位
 
  (一)、招聘人数:公证员助理2名,会计1名。
 
  (二)、岗位职责:公证员助理协助公证员办理公证事务,整理公证案卷;会计负责日常财务工作。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身体健康,公道正派,品行良好,热爱公证事业;
 
  3、公证员助理要求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有法律职业资格证(A证)优先。会计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具有会计资格证书;
 
  4、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被吊销公证员、律师执业证书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6.其他不适宜在公证处工作的情形。
 
  二、报名
 
  1、报名时间:7月1日—7月8日。
 
  2、报名形式: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发送到xcsgzc@126.com,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应聘人员简历填写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资格。
 
  4、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人员聘用和工资待遇
 
  所聘人员与许昌市人力源劳务派遣管理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3个月,许昌市天平公证处负责对招聘人员日常管理、使用和考核。人员工资待遇参照许昌市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标准执行,单位缴纳社保,享受正常的双休、法定节假日。
 
  咨询电话:18697396036
 
  邮箱:xcsgzc@126.com
 
  河南省许昌市天平公证处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