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禹州市畜牧中心特聘动物防疫专员11名公告

禹州人社公众号 2021-06-21 11:16:36
  依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在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中设立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通知》(农办牧【2020】17号)、《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0年河南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0】264号)文件要求,受禹州市畜牧中心委托,我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岗位,共1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思想品质好,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专业素质,有丰富的动物防疫实践经验,热爱畜牧兽医工作,诚实守信,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2.具有畜牧兽医等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且具备履行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年龄截止到报名日年满18周岁(含)以上,35周岁(含)以下,男女不限。
 
  4、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能服从管理,遵守劳务派遣公司和被派遣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5、优先录用以下人员
 
  (1)畜牧兽医科研教学单位一线兽医服务人员;
 
  (2)从事3(含)年以上的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兽医技术骨干;
 
  (3)、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含)以上的执业兽医师、助理执业兽医、乡村兽医;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未过处分期的。
 
  (4)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6月21日至2021年6月26日;
 
  四、报名方式
 
  本人带一寸红底免冠照片一张,身份证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至禹州市万帮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大禹像西200米路南)现场报名,进行资格初审。
 
  五、招聘方式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于6月28日参加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聘用形式
 
  招聘人员属劳务派遣工作人员,非公务员身份,非事业编制,录用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驻到禹州市畜牧中心安排在基层单位工作。
 
  七、福利待遇
 
  面试合格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派遣公司为其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大病救助险及意外伤害保险,月薪不低于2800元(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
 
  八、管理办法
 
  1、对聘用人员实行双重管理制,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人事管理及待遇发放,被派遣单位负责工作管理与考核。
 
  2、派遣到禹州市畜牧中心的人员必须服从管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完成好工作任务,市畜牧中心负责对其工作进行具体考核。
 
  3、劳务派遣人员违法、违纪的由劳务派遣公司随时召回解除派遣,被派遣单位不予经济补偿。
 
  4、派遣期满不再续约或自动解除派遣关系的按《劳动合同法》和派遣协议处理相关事项。
 
  其他具体招聘细则请致电报名热线0374-8299299咨询。
 
  附件:报名登记表
 
  禹州市万帮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