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外教师医生回永工作招聘方案

永城市人民政府 2021-04-29 10:09:26
  为加强人才引进工作,稳定教师、医疗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决定对永城市外工作的教师、医生组织专项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市外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和公立医院在职在岗医生。
 
  1.本人为永城市户籍;
 
  2.配偶或父母为永城市户籍;
 
  3.本人高中就读学校为永城市范围内的高级中学。
 
  二、招聘计划
 
  1.高中教师招聘数额不限;
 
  2.初中、小学教师招聘20人;
 
  3.医生招聘数额不限。
 
  三、招聘条件
 
  (一)高中教师
 
  1.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相应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3.40周岁以下(1981年4月29日以后出生);
 
  4.三年以上高中教师工作经历,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5.具有高中中级及以上职称。
 
  (二)初中小学教师
 
  1.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相应的初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3.40周岁以下(1981年4月29日以后出生);
 
  4.三年以上初中小学教师工作经历,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5. 具有初中小学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医生
 
  1.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医学类二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相应的医师资格证书;
 
  3.45周岁以下(1976年4月29日以后出生);
 
  4.三年以上从医工作经历,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5.在调出单位属在职、在岗医生;
 
  6.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受党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0日9:00—5月31日17:00
 
  报名地点: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15室
 
  报考人员现场填报《永城市在外教师回永工作招聘报名表》或《永城市在外医生回永工作招聘报名表》。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或医师资格证、职称证、学历证书、任教或从医以来获得的荣誉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配偶、父母户籍为永城市的还需提供配偶或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曾在永城市范围内就读高中的,需提供就读高中有关材料。
 
  (二)面试
 
  教师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医生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高中教师和医生的面试采取合格制,70分以上(含70分)人员进入体检。初中小学教师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确定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列为体检对象。
 
  (三)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考察
 
  考察由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教体局、市卫健委组织实施,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考察等方法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政治思想表现和工作表现等。对考察合格人员予以公示。
 
  五、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
 
  对考察合格人员与调出单位岗位相对应安排工作,对公示和工作岗位安排无异议人员按政策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
 
  咨询电话:0370-2718096
 
  附表 1:永城市在外教师回永工作招聘报名表
 
  2:永城市在外医生回永工作招聘报名表
 
  永城市人事工作和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