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招聘劳务派遣人员24名
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021-03-30 09:37:40
因工作需要,南阳市环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接受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委托,招聘劳务派遣人员24名,派遣到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从事窗口受理岗位工作,实行朝九晚五的工时制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安排。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近5年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5.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报名资格和基本条件
1.年龄30周岁(即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公文写作水平较高的优先;
4.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于2021年3月29日,在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官网(http://www.nygxq.gov.cn)公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9日至2021年4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
2.报名地点:南阳市环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南阳市新华路与工业路交叉口西北角四楼(楼下是物资文印))
电话:0377-63220071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所须证件、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的学籍认证报告复印件2份,在职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以退伍军人身份报名的须提供退出现役证。报名表(附件1)2份、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附件2)2份
5.缴费:报名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每人缴纳考务费50元,支持支付宝及微信转账。
(三)领取准考证
2021年4月8号-2021年4月9号(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在南阳南阳环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领取。
(四)笔试
2021年4月10日笔试,笔试地点、考场、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时事政治),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异地命题、异地评分。笔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五)面试
2021年4月18日面试,按照招聘计划人数,根据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参加面试时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
(六)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七)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末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学历层次高者优先。
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须于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政治考察材料,具体如下:
1.无违法犯罪证明。
2.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个人前往中国人民银行办理)。
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九)其他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环节有关事项均将适时在南阳环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官网(http://www.nygxq.gov.cn)公布。
四、聘用与派遣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即为南阳市环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聘用人员。被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应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履行报到手续,由南阳市环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1个月),并接受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试用期满后,待遇每月3000元(含单位和个人应缴社会保险部分);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续签合同。
五、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报名、领取《准考证》和面试、体检、考察、聘用,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透明。
报名咨询电话:0377-63220071
监督电话:0377-62378871
南阳市环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9日
附件1报名表
基本情况 |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粘贴照片 | |||||||||||||
出生年月 | 籍贯 | 婚否 | ||||||||||||||
健康状况 | 政治面貌 | 职称/技能 | ||||||||||||||
户口所在地 | 身份证号码 | |||||||||||||||
学历 | 学位 | 学校及专业 | ||||||||||||||
后续学历 | 学位 | 学校及专业 | ||||||||||||||
现工作单位 | 职务/岗位 | |||||||||||||||
通讯地址 | 邮 编 |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
教育背景(从高中起) | ||||||||||||||||
起止年月 | 毕业院校 | 所学专业 | 学历/学位 | 培养方式 | ||||||||||||
工作经历(从最近起) | ||||||||||||||||
起止年月 | 单位名称 | 部 门 | 职务/岗位 | 证明人 | ||||||||||||
专业技能及特长(职称、资格认证等) | ||||||||||||||||
系列 | 职称 | 专业 | 职称等级 | 授予单位 | 评定时间 | |||||||||||
家庭情况及社会关系(直系亲属必填) | ||||||||||||||||
姓 名 | 与本人关系 | 出生年月 | 工作单位 | 职务/岗位 | ||||||||||||
自我评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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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承诺 | ||||||||||||||||
声明:1.本人承诺保证所填写资料真实,并自愿承担因隐瞒事实而带来的包括解聘等一切后果。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等有效证件和其它能证明本人能力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均为原件扫描。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应聘报名表填写说明
1.表中所列项目,由本人实事求是地填写。表内项目没有内容填写的,可填写“无”。
2.表中的日期、时间具体到月,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表示,如“1992年5月”应填写为“1992.05”。
3.“民族”填写全称,如:“维吾尔族”、“哈尼族”。
4.“籍贯”、“出生地”填写简称,如“湖南长沙”、“河北廊坊”。
5.“健康状况”根据本人的具体情况填写“健康”、“一般”或“较差”。
6.“政治面貌”填写“中共党员”、“民主党派”或“群众”。
7.“职称/技能”要填写单位认可的资格证书,“取得时间”以证书上的时间为准。
8.“学历”填写国家有关部门承认的学历。
“学历”分毕业、结业、肄业三种,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填写最高阶段的学历。研究生按本科生毕(结、肄)业、大专生班毕(结、肄)业填写。党校通过全国教育统考招生录取的,亦按此填写。凡在各类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函大、夜大、职大、业大等)或通过自学考试形式取得学历的,应具体写明,如:“电大本(专)科毕业”、“自学高考大专毕业”等。在各级党校函授毕(结、肄)业的,应填写“××党校函授本(专)科毕(结、肄)业”。各级党校培训、进修一年半以下的,不作为学历填写。不得填写“相当××学历”。
“学位”填写一般包括学士、硕士、博士三种。
9.“教育背景”栏中应从高中起填写,时间前后要衔接,不出现空档,因脱产学习间断的,要写明情况。
10.“工作经历”栏中应从最近的工作开始,工作经历复杂者可将同公司同部门的职位填写在一条内,如“历任**、**”。
11.“家庭情况及社会关系”栏中,填写配偶、父母、子女情况。
12.“自我评价”栏中客观实际的填写对自己的认识及评价。
13.报名表要粘贴本人近期彩色证件照片。
14.报名表填写内容格式要求:宋体,五号字体。
15.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要填写可与本人直接联系上的。
16.本表作为履历分析的依据,应聘人员要认真填写。
17.本表填写不下可另附页说明。
附件2
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1.请广大考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支付宝小程序“豫事办”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考生笔试、现场面试确认、面试期间如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3.笔试、面试期间,考生应至少提前1.5小时到达指定地点。考生进入考点、面试确认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得进入考点,工作人员做好记录,由考生签字确认,并配合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4.为避免影响考试,自境外返宛入宛的考生,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出示集中隔离期满之后居家隔离期满时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自省外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及省内从事进口冷链食品行业、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岗位、隔离场所、交通运输工具等重点行业的考生,须出示居家健康监测期满或居家隔离期满时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分别出具集中隔离观察期和期满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考试或现场面试确认当天无法到达指定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或现场面试确认的考生,按主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
6.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现场面试确认点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后可自行决定是否继续佩戴)。
7.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由驻点医护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笔试),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由驻点医护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8.考生在报名时前应签署《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考前14天内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承诺人: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