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申城公证处2020年招聘公证员助理公告

信阳人事考试网 2020-06-12 11:34:46
  为进一步加强公证改革,促进公证事业平稳有序发展,根据《公证法》第18条、司法部司发2017(8)号文件精神,对立志成为公证员的法律专业人才,提供公证从业平台,信阳市申城公证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证员助理二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公证员助理2名(男性一名);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素养良好、有责任心;
 
  2.大专以上学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已取得(A)证资格证书;
 
  3.年龄要求:23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4.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5.身体健康,工作能力强,务实创新,具有一定的业务拓展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近五年内曾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2.曾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者开除的;
 
  3.参加过非法邪教组织的;
 
  4.有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的;
 
  5.有个人诚信不良记录的;
 
  6.其他原因不适合在公证处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6月11日开始(上午8:30至11:30、下午15:30至17:30,节假日除外);
 
  2.现场报名地点:信阳市申城公证处(民权路与东方红交叉口南100米东关菜场北口旁);
 
  3.需携带以下材料到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①本人身份证;
 
  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司法资格证书;
 
  ③相应的具有优先参考条件的证书:如外语等级证书等;
 
  以上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并提供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应聘人员整个面试及聘用过程中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5.应聘者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一切材料真实有效。符合报名条件且通过资格审查的,进入面试程序。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二)面试
 
  1.面试前一周通过电话通知面试人员;
 
  2.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
 
  (三)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排名1:1确定体检对象;
 
  2.因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造成空缺的,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到指定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
 
  (四)考察
 
  根据面试、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须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和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等材料。
 
  四、聘用形式
 
  (一)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名单;
 
  (二)拟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五、工资待遇
 
  (一)工资:试用期内(三个月)每人每月2000元,试用期满每人每月4000元;
 
  (二)因新入职人员在公证处试用、实习工作满二年才可申请成为“执业公证员”,所以试用期满至二年内月工资4000元,二年期满从正式成为执业公证员开始工资上浮或执行绩效工资;
 
  六、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行政班,周末双休,法定假日全休;
 
  七、纪律与监督
 
  应聘人员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体检、提交考察材料,否则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电话号码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此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透明。
 
  地址:民权路与东方红交叉口南100米
 
  电话:6133288
 
  河南省信阳市申城公证处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