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各地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政策选摘(驻马店市篇)
河南征兵公众号
2020-04-23 09:23:19
为鼓励大学生踊跃报名参军,向部队输送更多优秀人才,近年来,我省各地在认真落实国家、省各项激励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创新举措。近期,我们陆续选摘发送部分市县的经验做法。今天请看驻马店市及所属部分县鼓励大学生入伍的好政策。
驻马店市鼓励大学生
参军入伍政策选摘
1.给予从本辖区入伍的大学生士兵增发一次性奖励金,本科、专科毕业生分别不低于5000元、4000元;本科、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分别不低于3000元、2000元。
2.对返回本辖区应征的大学生按公路和铁路运输费用标准予以核算报销差旅补助,并按照往返途中时间和体检时间累计天数,每人每天发放不少于100元的生活补贴。
3.对进藏或到国家发布的其他自然条件恶劣地区服役的大学生士兵,在原补助的基础上,按照本科、专科学生(含在校生和高校新生)分别再一次性增发3000元、2000元补助。
4.已在事业单位参加工作的大学生应征入伍后,服役期间保留编制和人事关系,服役年限计入工龄,退役后回原单位工作;服役期间晋升中级工以下技术等级的直接晋升,退役后,在认定或评审初中级专业职称任职资格时,服役年限视同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管理岗位人员比照同类人员,服役年限计入任职年限。
5.从全市公务员招考、政法干警招录员额中分别拿出10%的比例,定向招录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乡镇(街道)专武干部定向招录从驻马店市入伍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6.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产占主导的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要拿出招录员额5%的比例在退役大学生士兵中公开竞争和择优招录。
7.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的,给予笔试加分奖励。报考市直单位的笔试加5分,报考县区、乡镇事业单位的笔试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报考市直单位的笔试再加2分,报考县区、乡镇事业单位的笔试再加4分。
所属部分县政策
汝南县
1.给予从本辖区入伍的大学生士兵增发一次性奖励金。本科毕业生、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分别奖励10000元、3000元;专科毕业生、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分别奖励8000元、2000元。
2.对返回本辖区应征的大学生按公路和铁路运输费用标准予以核算报销差旅补助,并按照往返途中时间和体检时间累计天数,每人每天发放不少于100元的生活补贴。
3.对进藏或到国家发布的其他自然条件恶劣地区服役的大学生士兵,在原补助的基础上,按照本科、专科学生(含在校生和高校新生)分别再一次性增发3000元、2000元补助,所需经费纳入县财政统一安排。
4.具有全日制硕士学位以上的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者是以上院校的在校生、新生退役后复学毕业的,按照县人才引进政策直接聘用到县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工资档次提高一级。
5.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以上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校生、新生退役后复学并毕业),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或退役取得毕业证)一年内,优先安置到县财政全供事业单位。
6.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的,给予笔试加分奖励。报考县区、乡镇事业单位的笔试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笔试再加4分。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校生、新生退役后复学并毕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7.对超额完成大学生征集任务的单位给予经济奖励。每多征集1名大学毕业生奖励10000元,每多征集1名大学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奖励5000元。
泌阳县
1.给予从本县入伍的大学生士兵增发一次性补助,本科、专科毕业生每人分别不低于5000元、4000元;本科、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每人分别不低于3000元、2000元。
2.对进藏或到国家发布的其他自然条件恶劣地区服役的大学生士兵,在原补助的基础上,按照本科、专科学生(含在校生和高校新生)分别再一次性增发3000元、2000元补助。
3.县第一高级中学、县第二高级中学、泌阳中学和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每征集入伍1名高校新生(取得当年高校录取通知书且从泌阳县应征入伍)补贴500元工作经费,并按照本科生、大专生标准分别奖励所在学校2000元、1000元。学校征兵工作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保障。
上蔡县
1.给予从上蔡县入伍的大学生士兵增发一次性奖励金, 本科、专科毕业生每人分别不低于5000元,4000元;本科、专 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分别不低于3000元、20O0元。
2.对进藏或到国家发布的其他自然条件恶劣地区服役的大学生士兵,在原补助的基础上,按照本科、专科学生(含在校 生和高校新生)分别再一次性增发3000元、2000元补助。
3.上蔡县辖区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高级中学、职业中专,每实际征集入伍一名高校新生(取得当年高校录取通知书且从上蔡县应征入伍),补贴500工作经费,学校征兵工作补助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保障。
新蔡县
1.给予从本县入伍的大学生士兵增发一次性奖励金,本科、专科学生(含在校生、高校新生)分别不低于5000元、4000元。对进藏或到国家发布的其他自然条件恶劣地区服役的大学生士兵,在原补助的基础上,按照本科、专科学生(含在校生、高校新生)分别再一次性增发3000元、2000元补助。
2.对返回本县应征的大学生,按公路和铁路运输费用标准予以核算报销差旅补助,并按照往返途中时间和体检时间累积天数,每人每天发放不少于100元的生活补贴。
3.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服役年限,视同其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在其退役后和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的人事代理费,全额免除。
4.大学生士兵在服役期间,其直系亲属从事个体经营的,优先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范围,享受最高额度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