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19年公开招聘普惠金融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
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2019-11-07 13:43:14
为做好普惠金融发展工作,根据上级工作安排,按照《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封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辅助性岗位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汴政〔2018〕44号)文件精神,经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惠金融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12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性质及原则
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实行劳务派遣,签订劳动合同。此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聘、考试选拔、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五)学历及年龄要求:
1.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日至2001 年10月1日期间出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
2. 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
3.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4. 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
5. 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公示等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在报名现场进行初审。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3日--11月15日(9:00-17:00)
2.报名地点:八大街海汇中心4楼4023室(乘30路公交车到示范区管委会站下车)。
3.报名需提交材料:报名登记表2份(报名登记表可从附件:1 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二)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对其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四)公示
根据体检情况,对体检合格人员在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四、聘用人员薪资待遇
聘用人员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个人应缴保险金由个人承担。
薪资标准为基本工资2200元/月+绩效工资600元/月+误餐补助200元/月。
五、纪律、监督与注意事项
(一)报名参加招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考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招聘。
(二)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此次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招聘工作中任何环节,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此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透明。
(四)本公告由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普惠金融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指没有提到、没有列出来的事项)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信息发布
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官网(网址:www.kfxq.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网站,有关本次招聘的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招聘咨询电话:0371-22941116